| 招标项目名称: | 怀安县渠首渠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7005093001459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怀安县渠首渠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005093001459001003 | ||||||
| 原公告内容: | |||||||
| 怀安县渠首渠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安县渠首渠道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 已由 怀安县行政审批局 以 怀数政投资审字【2025】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安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怀安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 13 条渠道的受损渠道渠首建筑物进行灾后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建渠首溢流堰5座、渠道修复725米、渠道清淤1.45万立方米、农桥两座、挡墙防护1345米、重建恢复水闸15座、水闸维修8座、谷坊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5 09:00 至 2025-12-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招标人:怀安县水务局,联系人:路建斌 ,联系电话:0313-7920028 ,电子邮箱:181890106@qq.com;招标代理: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313-5909181,电子邮箱:ahlf102@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怀安县水务局规计股 电话: 13785324657 电子邮箱: 181890106@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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