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3】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防洪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2.1.2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六各庄排干。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次六各庄排干按原设计标准进行恢复,即20立方米每秒过流能力对穿村段沟道进行清淤疏浚、河岸防护。其中河道清淤长度约1.3千米,渠道、岸坡防护修复及钢筋混凝土挡墙段河道约1.93千米,恢复重建浆砌石塌岸段护坡长100米,重建桥梁1座。2.1.4质量要求:勘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勘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施工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由施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9:00至2024-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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