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徐水区瀑河及支流河道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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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977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徐水区瀑河及支流河道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瀑河及支流河道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 以 徐水发改[2023]190号 批准建设,以 XSZBH-2023-75号文件核准招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徐水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瀑河及支流河道水毁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工程总承包2)项目编号:TD2023Y5783)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遂城镇、安肃镇、瀑河乡4)建设规模:对瀑河及支流黑水沟河道两岸护坡修复、桥涵进行重建。其中瀑河重建桥梁4座,依次为王马村桥梁1座、大庞村桥梁1座、大赤鲁村桥梁1座、屯里村桥梁1座;支流黑水沟刘祥店村河道清淤护岸468m;重建伍级村桥梁1座、葛村桥梁1座,重建过水管涵1座。5)计划工期:勘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施工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完工。6)标段划分:1个标段。7)工程质量要求:(1)勘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2)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包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2 09:00 至 2024-01-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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