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补充通知 三
致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 政和县灾后重建岭锦农村公路工程 (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062001)现作如下补充:
一、 删除 招标文件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25.发包人的其他要求中的25.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依法在当地工商部门或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或报验登记,依法成立法人机构或二级分公司,及时在建筑服务地缴纳应纳税款。在合同约定付款时,承包方需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完税凭证并开具税务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二、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 均修改为 2024年05月14日 08:30:00。
三、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截止时间 修改为 : 2024年04月29日 17:30:00 。
三 、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ggzyfw.fj.gov.cn) 、 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np.gov.cn/zh )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政和县岭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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