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城中财政所业务用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应城市城中财政所业务用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在应城市体育馆南路陈塔社区宇洋双创园5楼51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应城市城中财政所业务用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503179.24元(其中含暂列金40000.00元)
4、最高限价:¥503179.24元(其中含暂列金4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即视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应城市城中财政所业务用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采购;
6、工 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承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资料员、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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