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9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2024DCS 094 号
2、项目名称:辉县市灾后重建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F地块)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88万元
5、采购内容:对已完成的主体结构楼栋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包含26栋住宅主楼、地下车库、配电房、E16#楼等,总建筑面积约294211 m²)。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见证取样),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鉴定报告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中1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08时30分至2024 年 9 月 20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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