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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县城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 2024-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安县县城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由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镇行政审批许字[2024]236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镇安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安县城区

2.2工程概况:修复高位水池2座,修复水毁泵站1座,修复水厂设施1套修复水毁管道17公里(包含管道防护措施)。

2.3本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镇安县县城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标段编号: E6110013551r2qirfoxj001;标段类型:施工;

2.4招标范围:

镇安县县城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5天。

2.6项目概算总额:1017.6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概算投资为882.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为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投标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凡参与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投标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②凡参与的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4年11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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