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台风灾后重建22项维修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台风灾后重建22项维修项目;
(二)为恢复正常办公秩序以及职工生活,现需对22项受损部位维修工作进行比选采购。项目具体维修清单详见比选文件附件1:《海口海关台风灾后重建22项维修项目维修清单》(以下简称维修清单);
(三)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
(四)质保期:完工且全部通过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五)质量要求:满足规范、合同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201807.4元;
(七)详细服务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9号、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1号、海口市秀英区长信路保健中心及龙华区龙昆北路与龙阳路交叉口正北方向60米。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三)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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