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留吾干渠部分段落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留吾干渠部分段落劳务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采购人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留吾干渠部分段落劳务分包
1.2 采购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东河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留吾干渠部分段落劳务分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2024年饶阳县留楚镇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灾后重建)留吾干渠部分段落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报价表。
2.2 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7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70万元的施工劳务分包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3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土木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在供应商信用评级中评为/级的;
(10)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
(12)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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