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武强县灾后恢复重建
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WQPL-WZ-2025-03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河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武强县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武强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渠道清淤:对渠道整治393.51km。渠道衬砌:渠道衬砌总长度126.75km。建筑物工程:新建涵桥1676座;节制闸90座;闸带泵46座;新建扬水点133座;排涝站28座;坑塘治理5座。其中:一标段建设内容:渠道治理长度26.74km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二标段建设内容:渠道治理长度135.68km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坑塘治理2座。三标段建设内容:渠道治理长度156.04km,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坑塘治理2座。四标段建设内容:渠道治理长度75.05km及其配套建筑物工程;坑塘治理1座。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行许可证。
3.1.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日产能力不低于3000方,所投标的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财务资金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须出具2023-2024年连续两年公司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并提供2024年投标产品及原材料的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2023年-2024年两年内的两项及以上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2023-202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68631870 邮箱:crccwz@163.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本项目共2个包件,HNT-01包件售价2000元,HNT-02包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投标人在完成线下报名后,需在1月23日17:00前及时进行线上注册、线上报名;因加密投标文件需CA实体数字证书,投标人需及时购买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线上报名等操作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n/)进行,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云采客服电话:4006296888。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上午09:00,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具体流程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 请各投标人在2025年2月18日上午09:00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09:00
6.2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 https://www.crccep.cn)共同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HNT-01每包件为1万元投标保证金,HNT-02每包件为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古城支行
账 号:0200 0144 1920 0023 987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武强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豆村镇东张庄村中铁二十二局集团项目部
联系人:胡赫屾 电话:15666687969
电子邮件:1889449497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A2座203室
联系人及电话:霍经理 13699267203
电子邮件:371259760@qq.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010-68631870 邮箱:crccwz@163.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10-68631690
二〇二五年一月
文章推荐:
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地块控制指标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城区西片区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林草征占用编制服务招标公告-竞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