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X587改扩建(K3+766.5~K9+863段)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诏安县交通运输局以诏交程〔202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丹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诏安县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10kV白林线、10kV白江线、里洋B变及低压线路、 湖美G变低压线路、后陈A变低压线路(具体详见设计图纸)等电力线路。(2)拆除15米水泥杆42根,13米铁塔2座,12米水泥杆41根,9米水泥杆5根;拆除高压架空导线JKLYJ-10kV-240共7527m,拆除高压架空导线JKLYJ-10kV-50共2385m,拆除低压架空导线JKLYJ-1kV-185共1696m,拆除高压架空导线JKLYJ-10kV-150共576m,拆除高压架空导线JKLYJ-10kV-95共456m,拆除高压架空裸导线LGJ-10kV-50共2385m。(3)新立13米塔23座,15米水泥杆41根,12米水泥杆30根。沿杆架设高压导线JKLYJ-10kV-240/8250m,沿杆架设高压导线JKLYJ-10kV-50/30m,沿杆架设低压导线JKLYJ-1kV-240/5800m.沿杆架设低压导线JKLYJ-1kV-50/933m,安装接户线BLV-50共440米,敷设低压电缆ZC-YJV22-1kV-4*240共447米(6回),敷设低压电缆ZC-YJV22-1kV-4*150共284米(6回),敷设高压电缆ZC-YJV22-8.7/15kV-3*300共540米(4回)。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X587改扩建(K3+766.5~K9+863段)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造价资料、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规模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4040921.13元(其中含暂列金180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福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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